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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结束的当天,即发表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公报表明十八届三中全会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11月16日,本所党支部利用周六例会时间,组织包括党员律师在内的全体人员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来安排的学习内容是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但2013年11月15日《决定》公布,临时将学习《公报》调整为学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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