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党支部扎实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

时间:2018/5/21 17:07:35 浏览:2414次

 

2014年10月21日下午,河北省司法厅召开由省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会议,传达穆思山厅长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因我所党支部书记张金龙主任正在外地,我所党支部副书记彭江民律师、组织委员底永涛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立即在党员范围内传阅了省律师行业党委的文件。10月28日,党支部书记、律师事务所张金龙主任回到石家庄后,我所参加省厅会议的人员及时汇报了省厅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内容,并就我所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初步研究。11月8日上午,我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党支部副书记彭江民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及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张金龙就我所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责成党支部组织委员底永涛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党支部宣传委员常志强予以协助,全体党员予以配合,务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本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此次会议。具有党员身份、在本所工作但组织关系不在本所党支部的党员律师也参加了会议。曾经具有党员身份、现在本所工作但组织关系存在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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