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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张金龙主任被河北大学聘为研究生导师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518次

 

    2007年4月8日,河北大学在校园内举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座谈会和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

    河北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决定聘任23位来自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律师界等实践部门的同志为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本所主任、二级律师、法学硕士张金龙律师受聘担任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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