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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4月26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以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2006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前夕,《燕赵都市报》以物业纠纷为主题,联合本所以及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等三家律师事务所,开通了三条法律咨询热线,除在12月2日、3日免费接受群众咨询外,还将电话咨询中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答在《燕赵都市报》刊发。本所多名律师参与了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