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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专辑(7)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187次

 

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专题
  
            (2005年9月5日)

    张文显(吉林大学教务委员会主任、教授)

    张文显教授对我国的法学教育进行了回观与反思,指出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一个法制的、权利的、全面小康的和一个全球化的时代,这个变化着的时代、变化着的社会呼唤着、推动着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也必将更加有力地支撑、更加有效的服务这变化着的伟大时代和伟大社会。

     怀效锋(中国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教授)

     怀效锋教授分析了我国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巨大挑战,并进一步指出,法官职业化是应对这一挑战的重要措施,而初任法官培训是法官职业化的必然途径,担当着由法学理论向司法实践过渡的承接作用,但在当前的我国,这一制度仍然是一个缺失,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弥补法律教育链条的这一缺失,是中国法律教育工作当前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华莱士(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前任首席法官)

    华莱士法官则重点阐述了司法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司法培训领域的国际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希望能够进行世界范围的努力,对地方性的司法教育体系加以补充,而非取代。华莱士法官还提出:“我觉得法官是最保守的人,其次是律师,再就是法学教授”,他随后解释说,21世纪是最让我们大家提出变革的时机,发展越来越快,国际交流越来越多,虽然不同法律制度中的司法教育存在差异,但司法教育原则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即帮助法官获取知识、技能和应有的姿态,使其更加公平、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责,法官及所有法律人应该培训再培训,应该互相学习,不能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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