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365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0081026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表示,要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一面,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坚决依法严惩。对于走私、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严重职务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伪劣农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同时注意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面,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

 

返回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坚决执行修订后的律师法

下一篇:本所第一届律师司法文书评比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