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949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支部任期的有关规定,本所党支部于2009年2月12日进行了改选换届,并依据党章规定将改选换届情况上报省律协党委批准。
2009年2月18日,省律协党委《关于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改选换届情况报告的批复》(冀律协党[2009]1号)正式批准了本所党支部改选换届结果,同意彭江民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张长虎同志担任组织委员,罗海涛同志担任宣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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