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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390次
2010年4月14日我国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7.1级强烈地震后,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对灾区受灾情况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给予了极大关注。4月21日,根据国务院公告的要求,本所律师及全体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表达了对玉树灾区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同时,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还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向玉树灾区捐款7820元,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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