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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475次
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邀请全国律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座谈。本所张金龙主任作为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座谈会并发表意见。张金龙主任还就座谈会讨论的“两高”司法解释相关问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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