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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577次
2010年7月3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上述两个《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中央政法机关五部门于2010年6月13日以法发[2010]20号文件联合印发,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张金龙主任介绍了随全国律协代表团赴韩国考察访问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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