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本所2011年5月21日例会主要内容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081次

  

2011521,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法释[2011]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法发[2011]9号)。这四个司法文件都是为配合《刑法修正案(八)》的施行而由有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的。

    二、会议还传达了河北省律师协会转发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两个文件,分别为《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

 

返回

上一篇:本所成立十一周年开放日活动圆满结束

下一篇: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邢台市主诉检察官测试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