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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103次
2014年10月18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于2014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1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自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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