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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920次
2011年9月17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该司法解释已于2010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29日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会议还通报了河北省律师协会公示的“河北省优秀律师”候选人情况,并对律师事务所在国庆节前后举办文体活动事宜进行了初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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