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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968次
2011年12月3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石家庄市房屋登记条例》,该法规于2011年8月24日由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11月26日经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在商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1月23日由工商总局令第55号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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