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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9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该通知是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作出的。
二、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5号)。该司法解释已于2012年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9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5月3日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三、王罡副主任介绍了随河北省律师协会考察团赴唐山、天津、廊坊参观学习的有关情况。
四、会议还确定在2012年5月28日本所成立九周年之际,举办律师事务所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