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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867次
2015年4月11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为: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继续学习讨论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部分内容。
全体会议结束后,负责律师事务所网站及律师事务所微信平台供稿工作的人员召开了会议,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上个月网站及微信平台供稿情况。张金龙主任参加了会议并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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