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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龙主任荣获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270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取得的成绩,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司法部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共评选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300个,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500名。我所主任张金龙律师荣获“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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