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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2016年5月7日例会主要内容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519次

 

2016年5月7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16])6号),该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2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2日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4日起施行。

二、在商事业务部主持下,结合天同码相关内容,就验资责任(验资机构因验资不实而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

三、通报了4月份本所微信公众号运行情况以及微信原创稿件获奖名单。

四、张金龙主任强调了例会学习的方式方法问题、律师为微信公众号供稿的重要性问题、新《法庭规则》情况下律师出庭着装及律师袍征订问题,传达介绍了日前召开的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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