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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2016年11月12日例会主要内容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866次

 

    2016年11月12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该司法解释已于2016年10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7日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在商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新三板业务及流程》。

    三、通报了十月份本所微信公众号运行情况以及微信原创稿件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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