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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611次

 

2017年7月15日,廊坊仲裁委员会向本所张金龙主任授予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

廊坊仲裁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及《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择优选聘仲裁员。经过初步审查及复审后,最终确定仲裁员名册。

本所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目前,张金龙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天津、石家庄、长沙、邢台、廊坊等六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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