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196次
2017年11月5日,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组织举办“非法集资类案件侦、控、辩、审四方谈’”座谈会。我所高凤龙副主任应邀参加座谈并发言。
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人员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同志介绍了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管辖、立案侦查等程序特点。检察机关到会同志从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起诉范围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我所副主任高凤龙作为律师代表发言。高律师提出,非法集资案件的律师代理工作,不仅仅是可以作为辩护人参与其中,还可以提供集资参与人财产处理的法律服务和可能受刑事追诉程序影响的第三人财产权利保护的法律服务领域。高律师还提出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的辩护应当综合考察证据,找准辩点,不能泛泛的提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辩护意见。最后,出席座谈会的法官同志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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