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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公告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6316次

  

公  告

日前,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已正式完成从个人律师事务所到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变更,并获颁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的前身为成立于2003528日的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当时是直属于河北省司法厅的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也是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的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至今十四年来,在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及广大客户的关心、支持和信任下,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获得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张金龙主任还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为适应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经律师事务所申请、河北省司法厅批准,20171019日,原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正式更名为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仍为个人律师事务所);20171225日,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正式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并获颁新的执业许可证。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仍为张金龙主任,设立资产增加至100万元,首批合伙人为张金龙、杨素秒、底永涛、王罡、高凤龙、彭江民。目前,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不变,律师队伍保持稳定,律师业务正常承继。

本所全体同仁决心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勤勉务实、优质高效的执业宗旨,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期待您继续关心、支持和信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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