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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荣获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425次

 

    2013年8月20日,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发出《关于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冀司通[2013]64),全面通报了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检查验收情况。通报显示,根据各验收小组反馈的验收结果,经省律师行业党委研究、省司法厅审批同意,共确定34家律师事务所我省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本所为首批“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中的五家省直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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