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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2013年9月7日例会主要内容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171次

 

    2013年9月7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3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于2013年7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议还简要介绍了河北省委政法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主要精神,传达了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推荐律师参加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相关要求。

    三、会议还通报了近期本所律师参加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相关活动的情况,以及本所律师参加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司法厅组织的“善行河北·律师公益行”活动的相关情况。

    四、张金龙主任还通报了近期律师事务所相关事件的全面客观事实及该事件到目前为止的进展情况,并对在该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良好的律师提出表扬,对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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