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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律师协会二○○八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2186次

  

2008年,河北省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意识、机遇意识、服务意识和精细意识,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理念和加强律师行业自律,切实强化协会自身建设,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律师党建工作

1、按照省律协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的要求,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统一广大律师的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发展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取得实效。

2、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每期律师培训班的必备课程。引导广大律师切实解决执业理念、执业行为、执业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3、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意见的要求,引导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好实施,提供法律服务,扎实推进队伍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贡献。

4、扎实推进律师行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搞好工作实践和建设阶段的工作,确保整个活动善始善终。活动结束后,召开会议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5、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党章》要求,摸清全省律师党建底数,建立律师党支部省律协党委备案制度。完善党支部参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发展优秀律师党员,扎实做好党员律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经常性工作。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务工作培训,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二、组织律师积极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

6、组织指导律师服务北京奥运。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律师增强迎接奥运、服务奥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秦皇岛市、北京周边市和省会律师为重点,筹备建立“律师服务奥运志愿团”,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按照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的目标,围绕奥林匹克法律事务,依法做好权益保障工作;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积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做好有关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和涉法信访接待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奥运法律服务的需求。

7、推进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律师服务沿海经济发展研究部署,深入唐山、秦皇岛、沧州等市调研座谈,搞好试点。协调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设置律师驻区专门工作场所,督导律师团等履行职责,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冀东油田启动律师服务油田开发建设工作,并加强后续跟踪指导。推广石家庄市经验,指导各市切实抓好律师服务本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8、深化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协调省委省政府农村办、省农业厅联合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宣传先进。研究制定律师服务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促进“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指导各地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及产业特色,加强业务培训,深化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完善服务网络。继续开展律师与农民工牵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村、户结对子、律师服务进农家、市县律师事务所帮扶等活动。

9、确保律师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律师进驻信访部门值班、参与领导接待日、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争取进驻信访部门值班覆盖面达到90%以上。切实加强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导,确保“三个效果”统一。加强律师参与“三位一体”调解工作,协商省法院出台律师参与司法调解指导意见。

10、促进律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研究制定加强律师服务民营经济的指导意见和配套措施。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加强律师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加大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对外合作,引导律师拓宽海事海商、反倾销、反垄断等服务领域。

11、组织律师服务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强与省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律师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律师协助政府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建立奖惩机制及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推进全省“双三十”减排示范工程及环保模范城、环境优美城镇、循环经济试点工程等服务。

12、指导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加强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构建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律师法律顾问网络。建立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门档案,召开会议对律师参政议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导律师参与政府社会管理,特别是涉及群众集体利益的教育、劳动就业、医疗、保险、住房等工作。围绕十七大确定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下岗失业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三、努力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13、积极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力争促成省人大牵头组织省直政法部门开展《律师法》执法检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发挥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等律师的优势,呼吁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律师工作。

14、关注律师个案维权。认真履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职责,畅通律师反映问题渠道,完善维权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维护律师权益工作预案,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关注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律师执业困难问题,特别是侵害人身权益问题。

15、积极为规范法律服务内部市场秩序做出努力。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提请省司法厅出台规范法律服务内部市场秩序的意见,明确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范围,整顿不规范执业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16、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和纳税。协调省物价局联合出台《全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解决律师事务所纳税上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律师协会行业监督、指导和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

17、加强工作调研。加强对律师新业务领域开拓、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建设及专家型律师培养、律师工作交流平台拓展等方面的调研,切实摸清广大律师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其对协会工作的愿望和要求,努力解决突出问题。

18、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和考核。切实按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对资格审查、申请审批、实习管理、集中培训、实习考核各环节从严把关,确保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质量。

19、改进和加强行业惩戒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律协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档案,对会员违规查处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年度评议考核及典型案件社会披露等制度。制定加强查处工作的意见。

20、开展行业互助活动。组织省直与各市、城市与县域、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开展支持协作活动,在物质、智力、业务、信息等各方面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在省律师协会会费中设立行业救济筹备金,对家庭特别困难遇有重大变故的律师给予适当帮助,同时动员广大律师开展互助活动。

21、关注律师专业发展与年轻律师培养。针对青年律师、新执业律师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对专业定位、智力开发、社会资源积累、业务培养与提高等课题进行调研,建立年轻律师培养发展工作机制。倡导律师事务所和骨干律师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年轻律师培养工作,形成科学的人才发展梯队,促进全省律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2、强化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督导各律师事务所健全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贯彻落实主任报告工作、述职、诫勉谈话及律师过错责任连带追究等制度。推行合伙人监督指导执业律师、专职管理人制度。举办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专职管理人培训班。

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

23、加强《律师法》和律师工作的宣传。积极拓宽律师宣传渠道,联合省内有关媒体在新《律师法》实施之际,采取领导访谈、新闻综述、专题报道、人物专访、律师说法、案例解析等多种形式,深入各地进行采访报道,重点宣传新《律师法》、律师制度、律师职能、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律师业发展成绩、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

24、修改完善行业规范。结合新《律师法》及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即将出台的配套法规规章,对省律师协会现行行业规则、行业规范进行认真梳理,抓紧修改完善,努力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业规则体系。妥善做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调整工作。

25、加强工作检查力度。重点在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调整、实习律师管理与考核、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律师维权、律师行业惩戒等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六、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26、加强对律师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指导。上半年组织开展摸底调研活动,掌握全省律师工作底数,特别是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意见。

27、加强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和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律师事务所定期向市级律师协会报告律师执业活动情况制度,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继续完善律师诚信制度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开展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公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诚信信息。

28、加大律师奖励幅度。省律师协会设立奖励工作委员会,制定奖励工作规则,定期对相关律师、律师事务所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发全省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认真做好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的推荐、申报工作。

29、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专业化建设。在调研基础上,建立全省专业化龙头型律师事务所方阵和优秀律师人才库,加强对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培训、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成功模式和经验,大力拓展非诉和涉外业务,优化全省律师业务结构。

30、倡导和推动律师文化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律师本质属性的要求,加强试点,推广经验,创新载体,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引导全行业开展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七、改进律师培训和业务交流工作

31、总结、交流律师业务工作经验。全面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认真总结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通过律师事务所管理软件等在业内进行交流。加强河北律师网建设,加紧做好《河北律师》杂志复刊工作。

32、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配合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律管干部、律协人员培训班,重点进行《律师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管理经验培训。汇总现行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编纂发放《律师管理手册》。

33、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协助省司法厅,组织律管干部、律协人员开展省内异地交叉学习品评活动,分批次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并加强与省内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进一步开阔思路,提高能力。

34、举办专门论坛。借鉴全国律师论坛和其他地区经验,围绕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拓宽业务领域、培养专业人才、改善发展环境等专题,分别举办专门论坛,就有关重大和现实问题深入研讨和交流。

35、全面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编制全省律师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律师继续教育执业考核系统,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适度增加培训批次,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省级律师培训讲师团,推行先进培训形式,增加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

八、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

36、做好省律师协会换届工作。筹备召开全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推举或选举产生监事会。加强和改进专门、专业委员会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新的专门、专业委员会,同时对现有专门、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补充。

37、促进省、市律师协会建设。对各市律师协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配合省司法厅研究制定加强省、市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指导未换届的尽快完成换届工作,健全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担任书记的律协党委(党总支),形成在律协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行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律师协会建设座谈会,并邀请各市司法局领导参加,加强对律协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明确律协建设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切实扭转律师协会建设过于缓慢的局面。指导各市律协着力解决律师关心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完善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科)的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秘书处工作。

38、激发律师参与行业管理的热情。统筹安排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律师代表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带头参与行业管理,对涉及行业发展、律师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调研,提出解决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39、加强秘书处工作。省律协秘书处进一步完善与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的联合管理机制,既要做好省律协党委、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具体执行工作,又要按照程序反映广大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意愿和呼声,搞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协会秘书处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40、加强对会费收缴、使用的管理和规范。对会费收缴标准进行调研,对收缴行为进行检查,按照“取之于律师,用之于律师”的原则,科学、合理使用会费,加大在律师培训、宣传等方面的投入,切实把会费用到推进律师行业发展上。

4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律师协会管理人员树立务实、创新和服务理念,帮助律师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搭建业务平台,树立管理权威和形象。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全省律师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指导,努力完成全年任务,实现律师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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