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1728次
2013年3月30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例行会议。
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四批指导性案例(法[2013]24号)中编号为13号、14号、15号的指导性案例,其中民商事案例1个,刑事案例2个。
二、在民事业务部主持下,学习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该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已生效。
三、张金龙主任还通报和安排了近期相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