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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年特稿】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十年大事记

时间:2018/5/21 17:03:01 浏览:3072次

 

                      (2003.5.28——2013.5.28

   

  2003年

    ▲2003年5月28日,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由张金龙律师任主任,直接归河北省司法厅管理。随后,张金龙主任决定聘任孙江波律师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董美荣为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

    ▲2003年6月,张金龙主任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3年7月,张金龙主任被省律协评选为全省律师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2003年9月,本所律师为河北省政法系统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捐款1540元。

    ▲2003年9月20日至21日,张金龙主任赴京参加中美“律师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研讨会,并提交论文《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拓展》。

    ▲2003年9月27日至28日,张金龙主任赴京参加中英“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与证据开示”案例研讨会。

    ▲2003年12月,张金龙主任被省厅律师处评选为2003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03年12月,张金龙主任、孙江波律师荣获全省律师行业无私奉献奖。

    

    2004年

    ▲2004年1月5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河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2004年1月16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中共满城县委决策咨询组专家。

    ▲2004年3月25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专家。

    ▲2004年6月1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河北省人大内司委法律顾问。

    ▲2004年9月,河北法制网(即河北法治网)开通,本所受聘担任网站法律顾问,并指派律师负责网站在线法律咨询工作。

    ▲2004年12月18日,张金龙主任及本所多名律师在石家庄法制公园参加“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活动

    ▲2004年12月,张金龙主任、孙江波律师荣获全省律师行业“无私奉献奖”。

    ▲2004年12月,本所被省厅律师处评为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孙江波律师、张培杰律师被省厅律师处评为2004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05年

    ▲2005年1月24日,本所为印度洋海啸灾民捐款2000元。 

    ▲2005年3月15日上午,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法治80分”栏目在省会文化广场举办“维权3.15”特别节目,本所指派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2005年5月25日,张金龙主任应邀在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举办的培训班上讲授合同诈骗罪法律问题。

    ▲2005年5月27日,经省律协党委研究同意(冀律协党[2005]3号文件),本所正式建立党支部,支部书记为孙江波律师,组织委员为王罡律师,宣传委员为罗海涛律师。

    ▲2005年6月,孙江波律师被省司法厅政治部、省律协党委评为优秀党员律师。

    ▲2005年11月,张金龙主任被中国反邪教协会评为全国反邪教协会先进工作者。

    2005年11月24日下午,张金龙主任作为两名律师代表之一应邀参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20051215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定州“6·11”件,张金龙主任作为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受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指派参加该案观摩指导工作

    ▲2005年12月16日,张金龙主任及本所多名律师在石家庄法制公园参加“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活动

    

    2006年

    ▲2006年1月20日,在省厅召开的2005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本所荣获2005年度省直先进律师事务所,张金龙主任荣获全省律师行业无私奉献奖,孙江波律师、张培杰律师荣获2005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06年3月2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代某某抢劫上诉一案。本案由法院院长刘瑞川担任审判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江出庭支持公诉,省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本所主任张金龙律师担任辩护人,担任辩护人的还有本所王罡律师。

    ▲2006年7月1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6年7月,张金龙主任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

    ▲2006年7月,孙江波律师被河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省厅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

    ▲2006年10月28日,张金龙主任及本所多名律师在石家庄法制公园参加“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活动

    ▲2006年12月15日,孙江波律师赴京参加“审前程序中的律师作用”学术研讨会,并提交了张金龙律师、孙江波律师合作撰写的论文《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权的强化》。

    

    2007年】

    ▲2007年2月7日,在省厅召开的2006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张金龙主任、张志强律师荣获2006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无私奉献奖,孙江波律师受到通报表扬,彭江民律师、王立强律师荣获2006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07年4月,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河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007年4月24日,本所向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5000元。

    ▲2007年5月,河北省司法厅做出《关于表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本所主任张金龙律师受到记个人三等功表彰。

     2007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省律协在省会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本所张长虎律师、张彦律师、张培杰律师、罗海涛律师等参加此次法律宣传活动。

    ▲2007年6月,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石政函[2007]45号文件)。

    ▲2007年7月,张金龙主任被省司法厅机关党委评为省厅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

    ▲2007年10月17日,张金龙主任在石家庄参加“少年审判改革研讨会”并提交论文《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的若干问题》。 

    ▲2007年10月26日,张金龙主任、王罡律师赴京参加“营销与管理——2007律师精英论坛”。

    ▲2007年10月28日,张金龙主任及本所多名律师在省会石家庄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参加“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活动。

    ▲2007年11月5日,王罡律师入选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成员。 

    ▲2007年12月29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劳动法与工会法研究所所长姜颖教授在石家庄举行《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后,应张金龙主任邀请专程到本所参观指导。

    

    2008年

    ▲2008年1月25日,在省厅召开2007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本所荣获2007年度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张长虎律师、王罡律师荣获2007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08 年1月26日至27日,张金龙主任、孙江波律师、王罡律师赴京参加“和谐社会与刑事辩护”研讨会。

    ▲2008 年1月27日至29日,孙江波律师、王罡律师赴京参加中加刑事司法改革和辩护技能项目培训

    ▲2008年2月,张金龙主任被河北省委政法委评为2007年度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强烈地震发生后,本所全体工作人员共为灾区捐款14750元,党员律师还缴纳特殊党费2400元。

    ▲2008年5月27日晚,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在省会颐园宾馆举办建所五周年庆典活动。

    ▲2008年5月28日,本所举办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代书法律文书为主要内容的开放日活动当天到本所咨询、参观的人士均获得了本所赠送的精美小礼品。

    ▲2008年6月4日上午,张金龙主任继担任省十届人大内司委法律咨询组成员之后,再次受聘担任省第十一届人大内司法律咨询组成员。

    ▲2008年6月,张金龙主任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7月2日,省司法厅举行仪式颁发了荣誉证书。

    ▲2008年10月14日,在省律协五届四次理事会议上,本所被评定为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孙江波律师被评选为2006—2007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

    ▲2008年12月15日至20日,第八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石家庄举行,张金龙主任应邀担任评委

    ▲2008年12月26日,三鹿系列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张金龙主任、高凤龙律师作为辩护人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首批开庭审理案件的辩护工作。

    

    2009年

    ▲2009年1月15日,在省厅召开的省直律师事务所总结表彰会议上,本所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孙江波律师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

    ▲2009年2月12日,本所党支部进行了改选换届,并将改选换届情况上报省律协党委。2月18日,省律协党委批准了本所党支部改选换届结果(冀律协党[2009]1号),同意彭江民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张长虎同志担任组织委员,罗海涛同志担任宣传委员。

    ▲2009年2月12日,鉴于孙江波律师转所执业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所领导决定孙江波律师不再担任本所副主任职务。同时,经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并经所领导研究决定,律师事务所决定聘任彭江民律师为副主任,聘期两年

    ▲2009年2月21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本所成立三个法律业务部,即民事业务部、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民事业务部部长由王罡律师担任,刑事业务部部长由张培杰律师担任,商事业务部部长由王立强律师担任。

     ▲2009年4月1日上午,张金龙主任参加石家庄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

    ▲2009年4月14日至22日,张金龙主任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律师法执法检查和人防建设视察活动

    ▲2009年4月23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河北经贸大学兼职教授。

    ▲2009年5月23日至24日,张金龙主任赴邯郸参加第二届“燕赵法律讲坛(公司法务篇)”开幕式及相关活动

    ▲2009年5月24日,根据党支部人员变动情况及相关规定,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选王罡同志为党支部宣传委员,并报省律协党委备案。

    ▲2009年6月,张长虎律师评为省司法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7月24日,河北省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张金龙主任当选为副会长。

    ▲2009811日,张金龙主任作为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赴保定市参加该研究会2009年年会。

▲2009年8月下旬,本所党支部书记彭江民参加省司法厅在秦皇岛南戴河举办的第一期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2009年11月6日至7日,张金龙主任赴京参加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业务研讨会。

    

    2010年

    ▲2010年1月1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本所张金龙主任作为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陪同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参加该案观摩指导工作。

    ▲2010年1月28日,在省厅召开的2009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本所张彦惠律师、黄浩律师被评为2009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10年2月,省司法厅就2009年在全省律师行业“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进行总结评比,本所王立强律师荣获该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个人。

    ▲2010年3月3日上午,张金龙主任应邀在河北省纪委举办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执法执纪业务骨干培训班上讲授《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

    ▲2010年4月14日我国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后,本所全体工作人员共向灾区捐款7820元。

    ▲2010年4月24日上午,张金龙主任应邀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师生举办《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专题讲座。

    ▲2010年4月,经本所申请并经河北省商业联合会批准,我所正式加入河北省商业联合会(简称河北商会),并任副会长单位。

    ▲2010年5月19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厅与河北电视台合办栏目《警方报道》开播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回访观众千里行之走进石家庄”在省会文化广场举行,本所张培杰律师、董兴律师参加该活动。

    ▲2010年5月25日,张金龙主任应邀参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石家庄市召开的人民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

    ▲2010年5月31日至6月4日,张金龙主任参加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监狱法实施情况暨民事审判专项工作调研活动。

    ▲2010年6月中旬,张金龙主任随全国律协代表团赴韩国首尔参加第十四届中韩律师协会定期交流会。

    ▲2010年8月7日甘肃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本所全体工作人员共向灾区捐款6370元。

     ▲2010年8月21日至22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江苏连云港召开,张金龙主任出席本次会议并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2010年9月28日,张金龙主任参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法官培训中心召开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座谈会。

2010年9月28日,黄浩律师在石家庄参加首届河北省企业劳资风险防范研讨会并就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问题发言。

    ▲2010年10月21日下午,河北省司法厅政治部底增旗调研员、律师处李文武处长、法律援助中心崔振晓主任到本所调研指导工作。

    ▲2010年11月14日,邱兴隆教授到本所举行“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作单位暨学生实习基地”授牌仪式,并围绕刑法话题与律师话题举办了学术讲座与学术交流活动。

    

    2011年

    ▲2011年1月8日,张金龙主任赴京参加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2011年1月17日,在省厅召开的2010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本所被评为2010年度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李宁律师、高凤龙律师被评为2010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11年126日,李某某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在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金龙主任、高凤龙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庭审辩护工作。

    2011年2月12日,律师事务所决定聘任彭江民律师、王罡律师为副主任,任期两年;聘任董美荣为办公室主任,任期两年;王罡不再担任民事业务部部长职务,民事业务部部长由黄浩律师担任。

    ▲2011年6月14日,张金龙主任荣获河北省反邪教协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1年7月1日,省司法厅党委印发《关于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张金龙主任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受到表彰。

    ▲2011年8月30日,河北省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在石家庄举行,张金龙主任应邀担任评委。

    2011年9月8日,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朝抢劫案张金龙主任作为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受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指派参加该案观摩指导工作。

    ▲2011年9月11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应邀到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参观指导。

    ▲2011年10月17日至19日,张金龙主任参加在山东青岛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暨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2011年年会。

    ▲2011年10月25日,张金龙主任受聘担任衡水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

    ▲2011年11月12日至13日,张金龙主任、梁栋律师参加在湖南长沙举办的“第二届岳麓刑事法论坛——刑法适用前沿问题暨刑事诉讼法修改高层论坛”

    ▲2011年12月20日下午,河北省青年联合会十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在石家庄召开,本所王罡律师被增补为省青联委员。

    ▲2011年12月23日上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张金龙主任作为受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之一参加了表彰大会。

    ▲2011年12月23日上午,张金龙主任作为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会议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并与中央领导同志合影留念。

    ▲2011年12月24日,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张金龙主任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1年12月28日,张金龙主任作为参加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会议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并作为新一届全国律协理事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参加了中央领导同志与八届全国律协理事的座谈活动。

    

    2012年

    ▲2012年1月10日,在省厅召开的2011年度省直律师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本所杨素秒律师、龚剑律师、底永涛律师被评为2011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1233日上午,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换届后支部书记由张金龙主任担任,副书记由彭江民律师担任,组织委员由底永涛律师担任,宣传委员由周勇律师担任,并按规定将选举结果上报省律协党委批准或备案。

    ▲2012年9月21日—25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保定市安新县举办“河北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提高侦察能力培训班”,张金龙主任应邀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反贪部门侦办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的讲座。

     ▲2012年1012日,在省厅党委召开的河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会议上,本所彭江民律师作为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之一受到表彰。

    ▲2012年10月15日上午,张金龙主任赴京在国家法官学院为全国百余名新任法官做了《司法过程中的律师与法官关系》专题讲座。

    ▲2012年10月29日,在全市仲裁工作会议暨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上,本所除张金龙主任继续受聘担任石家庄仲裁委仲裁员外,还有彭江民律师、张彥慧律师、李宁律师受聘担任石家庄仲裁委仲裁员。

    ▲2012年124日,由河北电台、河北律协联合主办的《律师说法》节目首届“听众喜爱的律师”评选结果正式公布,本所张培杰律师荣获“听众喜爱的律师”荣誉称号,张培杰律师、王罡律师、张彥慧律师、杨素秒律师同时被聘为栏目特邀嘉宾

   ▲2012年12月21日,河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市召开,张金龙主任作为省直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并当选为省律协常务理事。

    ▲2012年12月,张金龙主任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

    ▲2013年1月31日,省司法厅律师处郝拴记处长带领律师处其他有关领导,到本所调研指导工作。

    ▲2013年2月1日,省司法厅律师处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决定》,本所王凤仙律师、焦跃辉律师、董兴律师被评为2012年度省直优秀律师。

    ▲2013年2月2日,律师事务所决定聘任彭江民、王罡为副主任,任期两年;聘任董美荣为办公室主任,任期两年;张培杰任刑事业务部部长、底永涛任民事业务部部长、王立强任商事业务部长。
    ▲2013年3月4日上午,省司法厅刘向东副厅长、省厅律师处郝拴记处长到我所视察调研工作。

    ▲2013年3月8日,第九届河北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石家庄结束,张金龙主任应邀担任此次活动评委。

    ▲201332627日,张金龙主任参加在海南省召开的八届全国律协第二次理事会。

    ▲2013年4月9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本所王罡律师作为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并开始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2013年5月28日,建所十周年纪念册正式编辑出版,建所十周年专题片正式录制完成,建所十周年庆祝活动正式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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